【深圳商報廣州訊】(駐穗記者 姚嘉莉 通訊員 葉輝 李藍珊)廣東湛江市中級法院1日向媒體通報稱,備受社會各界關註的“紅頂商人”吳亞賢等22人涉黑案審結,新成屋當日上午,該案主犯吳亞賢被執行死刑。
   據悉,吳亞賢案發前是廉江市大眾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湛江市青聯副主席,廉江市第十四屆人大代表、第十一屆政協常委。經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確認,2004年,吳亞賢利用詐騙、開設賭場所聚斂的錢財,在廉江市投資高嶺土加工等行業msata,先後成立大眾球土原料廠、大眾礦業有限公司等企業。同時,其又通過雇用、收買等手段吸收社會閑散人員,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以保證其企業非法獲取高額利潤,逐步形成了以罪犯吳亞賢為組織、領導者,吳日旺、吳仔君、吳樹琴、吳日敷等人為積极參加者,曹日堅、鄒才董、王優如、溫亞華、賴名可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
   在吳亞賢的組織領導下,該犯罪組織在廉江市雅塘鎮、青平鎮、營仔鎮、河唇鎮、吉水鎮、和寮鎮等地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非法採礦、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妨害公務等違法犯罪活動,致1人死亡、3人輕傷、5人輕微傷、3人受傷,嚴重危害當地群燒烤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並利用吳樹琴等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認為,罪犯吳亞賢的行為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採礦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房屋出租,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抽逃出資罪,妨害公務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11宗罪。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應依法嚴懲。據此,對吳亞賢所犯數罪,依法並罰,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4110萬元。  (原標題:主犯吳亞賢昨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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