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汪紅) 非法證據排除將是下一輪司法改革的一項重點內容,目前最高法正在就具體規定征求意見。規定將重點強調預防,包括如何防止疲勞訊問、威脅,非法方法如何定義等,都將有明確規定。公安部門自己提供的未刑訊逼供材料今後可能不被認定。
    在日前召開的“第八屆尚權刑事辯護論壇——司法體制變革下的刑事辯護”上,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宋英輝教授表示,四中全會公報提出,必須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這裡面就涉及非法證據排除問題。
  宋英輝教授說,新的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非法證據在實踐中排除量並不少,但排除的效果並不好,雖然非法證據被排除了,但還是照樣定罪,排除後宣告無罪的案件寥寥無幾。
  目前,最高法正在就非法證據排除問題征求意見,包括具體征求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的意見。
  “總體上我感覺和過去不一樣的是,非法證據排除不光是公檢法某一家的意見,也是中央高層的意見。兩高關於非法證據排除的解釋出台時間並不長,之所以又要做新的規定,就是因為包括高層也認為非法證據排除規定落實得不是很好。”宋英輝說。
  “規定將非常具體,重點將會強調預防,包括如何防止疲勞訊問。現在在訊問中直接打犯罪嫌疑人的情況比較少,但疲勞訊問較嚴重,如何預防疲勞訊問將有具體的制度設計。過去訊問機關經常用設備故障、沒電了等當藉口不按規定對訊問過程錄音錄像,有些案件訊問是否要求證人在場等等,這些問題都會有具體對策。”宋英輝介紹。
  宋英輝強調,刑事訴訟法中規定,要禁止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獲得口供,但“非法方法”具體應如何定義?疲勞訊問算不算?威脅嫌疑人(如果嫌疑人不交代就把其家人抓起來或是到學校向其子女或子女所在學校調查等等)算不算?都將有明確規定。
  另外,過去是比較嚴重的刑訊逼供獲得的證據才會排除,現在會增強非法證據排除的嚴格程度。
  宋英輝還在會上表示,今後,公安提供的說明自己整個訊問過程都合法而沒有刑訊逼供的材料將不被認定。
(原標題:非法證據排除將出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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